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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辆在换挡后,尤其是2档换3档或者3档换4档时。由于车辆需求扭力较高,在换挡后加速,车身前后抖动。感觉像是断油。
故障原因:
火花塞点火效能变差,无法准确的点燃可燃混合气,造成发动机功率下降,扭力损失严重。这也就导致车辆换挡结束后加速时,油门跟进不良,导致车身前后抖动。
交通肇事,依法处理,何必非要扯到教师身份上去?
今天是教师节。祝所有的教育工作者教师节快乐!
这一事件,毫无疑问是一件悲剧!希望所有的孩子平安!
一,教师节的几句随想,
教师节作为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的行业节日,其核心的价值,是“进一步提高人民教师的政治地位和社会地位,逐步使教师的工作真正成为社会上最受人尊重、最值得羡慕的职业之一,形成尊师重教、尊重知识、尊重人才的社会风气”。
目标是明确的,道路却是崎岖的。由于各方面的原因,教师节所弘扬的文化意义和社会价值,并没有完全实现——这其实是可以理解的,一个节日或者一个文件就能解决的事情,多半是没有更深远的文化意义的事情,正因为其意义重大,影响深远,所以,最终实现的路径,也就显得复杂多变,实现的时间,也就变得相对有些遥远!
但现实中,却有一股势力,遇到有关教师的任何事情,都要上纲上线,将“黑教师”当做一件不会承担任何风险的“娱乐”!
其实,教师违法也好、犯罪也好,在法制的轨道内,该怎么处理怎么处理——今年年初的“扒高铁”事件,后来的“虐狗事件”,再后来的“卖教辅资料事件”,都是如此——但舆论的发酵、民间法官的审判,往往将屎盆子,扣到所有教师身上,似乎要将这个行业,从地球上抹去,才解气心头之恨!
二,事件的性质,与人的身份有什么必然联系?
本次的事件,其实就是一起交通肇事案件,可能涉嫌危害公共安全。但标题党善于从中捕捉“有意义和有价值的线索”,我看了好几个媒体的报道,几乎都有“女教师”“宝马”“撞伤学生”等几个字关键词,甚至还有人直接用了这样的标题“濮阳女教师驾宝马车突然撞向学生队伍”!
于是,很多人的关注重点,已经不是学生被撞伤,而是“女教师为什么开上宝马?”“女教师撞伤学生是故意的还是无意的,这背后有何隐情?”甚至有人跟风“濮阳油田第六小学富二代女教师校园开宝马炫富被刑拘”——事件,是否已经性质突变?
联想是人的一种基本思维方式,以至于著名的广告“人类没了联想,世界该怎么办”,曾经风靡一时。几个关键词的组合,很容易让人联想到很多东西——于是,关注度高了,流量多了,后面,你懂的!
事实上,这样一起事件,与王某作为教师的身份,没有一点关系——作为驾驶者,她应该被称为“交通事故肇事者”,至于其身份,是老师也罢,是其他什么“吃国家粮”的也罢,还是富二代,亦或是其他什么人,都不应该改变其“交通肇事者”的本质属性!
从法治的角度,其身份,不能成为加重惩罚的依据,也不能成为减轻处罚的依据!
所以,这次的事件,按照《道路交通安全法》来处理即可,是否涉嫌“危害公共安全”,那应该由法院去判决。
三、避免此类事件,需要多措并举
其实,这类事件的发生,并不鲜见。这不是自动挡和手动挡的问题,而是以下几个方面的问题,需要有关部门和学校高度关注,积极采取措施:
1.驾校要严把出口关
用这样的事件,去追究驾校的责任,是没有任何道理的,于法于理都说不通——人不是产品,具有主观能动性,随时都在发生着变化。但一些基本的操作出现问题,确实可见其基本功的缺失。某第一大学里,就发生过一校医院的医生开车时,连撞3人,最后冲断石栏杆,“飞”进池塘的奇葩车祸,究其原因,据说是开车捡手机,导致踩在油门上的右脚一用力,汽车就“飞一般的感觉”!
而这个事件,据说是交通肇事者将档位停在D,转身拿东西,汽车就动起来了——你看,这是否是基本操作都存在问题呢?
2.上下学高峰时段,应采取措施,阻隔交通
说实在话,这个要求,是有点难为警方的——警力有限啊!我曾就此事与一相关负责人探讨过,他给我看了名册,我才知道,要求很简单,执行真的难。
但再难,还是需要执行的!
我们这边,在上下学高峰时段,会在校门口两端设立警戒线,暂时阻断交通。最开始是警方强制设立,很多人有意见,甚至出现过吵闹。但时间长了,大家也养成了习惯,学校保安就可以完成。难是难点,麻烦是麻烦一点,但校门口发生事故的可能性也会大大降低!
3.学校禁停车辆,或采取另门进出,可能会减少事故概率
三水三心所在区域,以前很多学校都是人车混进,后来强制不准车辆进校!也有很多人不理解!我本人曾为了教师停车的问题,与街道等很多部门联系,后来才同意在校门口设立教师停车区。
还有的学校采取另外开一道门,专门用于车辆进出,人车分行,也是可行的。
总之,发生问题,一定要在法治轨道上解决,让该承担责任的去承担相应的责任,不要动不动就含沙射影!而采取措施,防患于未然,更是重中之重,毕竟,作为学校,必须将学生的安全放在至高无上的地位,这本质上是对生命的爱护和敬畏!
关于这个事故的发生,首先,我们为六位无辜受伤的学生遭遇感到难过,为学生家长感到担心,本来上学时是健康活泼可爱的孩子,这突然到来的事故,让他们措手不及,担惊受怕。幸亏,目前,还都是受伤,也算是万幸。
其次,我们认为,开宝马车的女教师负要有刑事责任和民事责任。因为学生是在放学排队中,没有什么不当之处,是女教师操作不当造成的事故的发生,所以,女教师要负有完全的责任。
三是,从此事可以看出,作为女同志们,开车的技术一定要过硬再上路,否则,由于技术不熟练,加上开车过于紧张,很容易出现操作不当而引发事故的发生。
总之,此事既然已经发生,先救治学生为要,愿受伤的学生都平安无事,早日康复!
以上是本人的看法,欢迎广大朋友留言点评!
我觉得除了对这位女老师要承担应有的刑事责任外,还应该调查她学车的驾校和考试考官有没有***的情况,并追求相应的责任。对这类女性司机除了要承担相应的法律和赔偿外,还应该重新评估、考核她的驾驶技能,有必要的话直接注销驾照。
很多时候我们在看到这类事故都会去评价女司机如何如何,其实我觉得这类把油门当刹车并非是女司机的专利,但确实对于很多驾驶不熟练的女司机一旦错把油门当刹车是很难做到及时改出,所以更容易导致突发的恶性事故。
女司机确实相对男司机对机械和操控更没有兴趣和理性的操控感知,所以在学习驾驶的时候更应该对这类女性司机及时发现并严格训练。但我们的驾校教学体系往往不是这个样子的。至少在我学车的那个年代,一车学员里女性往往在各个方面都是被照顾的对象,教练也很少严厉的批评女学员,甚至考官对女学员也是网开一面,不会用很复杂的路段和驾驶考核难为女学员,如果一个车就一个女学员那她所应对的考试状况往往是最简单的。
但我觉得对于这类人命关天的驾驶技能学习考核,女士是不应该享有任何特权或所谓的Lady First。她们不仅要和其他学员被一视同仁,驾校教练完全有经验和能力发现哪些学员是车感比较差有可能把油门当作刹车的马路杀手,应该有针对性的进行培训。而考官对女学员应该更加严格才是对女性真正的关爱。驾校和交管部门不应该忽视教练和考官对减少这类恶***通事故所应起到的重要作用。
学生上下学时段学校门口应该避免一切车辆通行,包括学校教师车辆。
门岗上的值班人员和带班领导要切实负起责任,确保学生安全通过。
人性化一些就可以让没课的教师提前十分钟左右离开学校,有课的教师避开高峰时段离校。
驾驶水平一般的人更应该在绝对安全的时候通过校门口。
现在很多学校门口都放置着防碰撞护栏,确实要让它发挥作用,不能成为摆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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